我正在开车,车内有三个人。
空气有点僵硬,我心痒起来,打算开炮。
我(有点吊):『妳喜欢的那个奥修(Osho),我觉得他有些东西是讲得不错,不过也有些蛮牵强的。』
坐后面的(卑谦地):『我也不是完全接受他的东西啦。不过我借你看的那本是他比较早期的作品,他后期的写得更好。』
我:『他一直强调自己的学说不是宗教,可是他在印度却有自己的“世外桃源”,好些教徒在那里与他一同生活。有个记者到那里采访他时,说看到那些教徒,不分男女老少,一个个裸体一起吃饭、一起洗澡。奥修说你们看见的是裸体,我们看见的是真诚。』
坐后面的(卑谦地):『这个我不是很清楚,不过他们是去跟奥修学道的。』
我:『有点邪教的感觉...』
坐后面的:『这个我不是很清楚。』
我:『不过话说回来,那些哲理并非奥修发明的。那些哲理,跟老子、佛教的似乎源自一家。不过奥修也没有说是自己发明的啦。他算是个观察家,是个分析家。』
坐旁边的(突然很大声,像要扮英雄):『那里有什么理论是被发明的?只有被发现的,没有被发明!』
我愣住。
我(结巴地、心虚地):『...有啊,比如说物理学的定律、定理,就是发明出来的...』
我没有再继续讲下去,因为知道她们俩都是念艺术出身的,再讲她们更难懂。念艺术的往往看不起念科学的,特别是在人文艺术的课题上。我们像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。她们总觉得我们这些念科学的,除了辩论能力强,其实对艺术一窍不通。
她们俩不再应话,好像赢了似的,放过我让我好下台。我也因刚刚被吓到,脑袋已经不清楚了,见她们不再争论,心也安了。
我秉持科学精神,对此认真思考了一阵,明白过来。
我之所以会说“发明”,因为我从来不完整相信任何学说;我总存有怀疑,特别是对形而上的,像是宗教性的。如果不说“发明”,就有鉴定它真实性的必要。如今,称之“发明”,便指那不过是作者一厢情愿的相信而已,不是广义的真理。但如果说是“发现”,就代表间接认定它为真理了。唯有真理,才是必然存在的;它一直存在,只是到今天才被作者(或你)看见,“发现”。
4 条评论:
其实我觉得一切都是各自的观念与想法而已。
宗教与学说也是人制造出来的。只是模式不同。
我还蛮喜欢奥修的书,只是他说的,我并不完全赞同。
我想,每个人其实都不必去追求由别人衍生出来的一套理论,成为自己的宗教。对我来说,那是适合那个人的,也是他寻找的,而他找到了;我们也应该好好去发现自己多过去研究别人的灵魂。
发现与发明的部分都有明显的记载。
Newton "发现"引力,然后利用了被"发明"的微积分学,分析、证实。
ART...
"art of programming", "art of problem solving", 用了 "art of" 的 例子很多。
照本子做事的叫 worker。
加了诚意的叫 craftsman。
深入研究的叫 artist。
出神入化的叫 god。
我想说“艺术”一词可以被“滥用”。
George
小兵:
同意,我们应该发展自己的一套生活(甚至是生命)哲学。
匿名的George:
哈哈,你说的对,艺术被滥用了。说商业电影套公式,所谓“艺术电影”又何尝不是!最近去看KLCC的Art Gallery,里头一些有名气的艺术家作品,真的是。。。那个也是艺术?!
你那四个(worker->god)取自"art of programming"还是自创?蛮有意思!
像牛顿力学定律,当时牛顿以为是“发现”,以为正确无误。可是当高速微粒被发现后,牛顿力学不再适用,而降为量子力学的特例而已。如果我说牛顿力学的定律是“发明”而非“发现”;像电灯泡是发明来解决黑暗的问题,而牛顿力学是发明来解决低速运动理论的工具。这样便没有错。我是说,一旦采用“发现”这个字,就有求证的必要性,才算负责。
Agree, context (audience, topic, time) is important for any discussion.
Agree with you.
Worker -> god (from many people...) :D
George
发表评论